参赛的犬只,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结构展比赛禁止参加的犬只
①人为改变毛色毛质的犬;
②为了美容和繁殖能力进行手术的犬 ;
③有攻击人或攻击其它犬只现象的犬;
④患病犬 ;
⑤残疾犬和畸形犬 ;
⑥单睾、隐睾和睾丸萎缩的公犬 ;
⑦发情母犬和哺乳期母犬 ;
⑧没有列入比赛秩序册的犬 ;
⑨组委会认为不具备参赛资格的犬 ;
⑩未经兽医许可服了药物的犬只。
2. 任何比赛犬只必须完成防疫注射,特别是狂犬病防疫注射,比赛当天经卫生防疫人员检验合格方可入场参赛。
3. 驻场兽医如果认为参展犬的健康情况不良及有缺陷者,赛事组委会有权取消参展犬的参加资格。
4. 参赛犬只须在截止报名日期前报名,报名费须在报名时缴纳。
5. 赛事组委会有权拒绝申请参赛犬只的报名或取消犬只及其指导手的参赛资格。
6. 赛场内的犬只必须由主人或其指定的指导手牵引。